1、离婚协议有没有效期限规定
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没有所谓“有效期限”的说法。
离婚协议本质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所附条件就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旦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便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依约履行。譬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约,都需按协议实行。
不过,假如在履行过程中,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可在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撤销情形,不然法院一般会认定离婚协议有效并保持其履行效力。
2、离婚协议有孩子,需要具体谈那几个方面问题
在有孩子的离婚协议中,需重点谈以下几方面:
1.抚养权:明确孩子归哪方抚养,另一方的探视方法、时间及频率等。譬如探视时间可约定为每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抚养费:确定抚养费数额、支付方法及调整机制。数额可依据当地生活质量等确定,支付方法如按月或按年支付。
3.教育与医疗:约定重大教育、医疗成本的分担方法,以保障孩子成长。
4.财产分配:虽主要针对夫妻一同财产,但要考虑孩子利益,如涉及孩子的房地产等财产归属需明确。
5.户口迁移:涉及孩子户口迁移的,要约定好迁移时间及帮助义务。
6.其他:如孩子姓氏变更等特殊状况的处置,需协商一致并写入协议,防止日后纠纷。
3、离婚协议有失公允效力吗
离婚协议是不是有效需看具体状况。一般而言,若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且没有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
所谓“有失公允”较模糊。若一方以显失公平为由倡导撤销,需举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重大误解指对协议重点内容认识错误;显失公平是一方借助他们处于危困状况、缺少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协议权利义务明显失衡。若没办法举证,离婚协议一般有效。但假如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能证实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诉讼请求撤销该部分条约。
在探讨离婚协议有没有效期限规定时,大家获悉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并无所谓的“有效期限”。然而,日常存在一些特殊状况。譬如,假如发现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在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还有,假如离结婚以后出现新的重大财产未分割,或者发现他们隐匿、转移财产等状况,也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若你对离婚协议的有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譬如怎么样认定欺诈、胁迫情形,或者新发现财产该怎么样处置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