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想支付赔偿金(亦即 2N 或经济补偿的二倍),能否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可以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据此,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只有在职员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可以继续履行的状况下,用人单位才能通过支付赔偿金方法解除合同;假如职员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换言之,用人单位不可以以支付赔偿金的方法来任意解除劳动合同。
摘录自《企业劳动合规百问百答》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合同法